Meme幣狂歡背後的稅務隱患:ICO案例警示投資者需謹慎

Meme幣狂歡背後的稅務風險

2024年,比特幣登上世界金融舞臺的同時,也見證了meme幣的盛行。數據顯示,約75%的meme幣誕生於今年,截至12月初,meme幣交易增幅超950%,總市值逾1400億美元。這一熱潮不僅爲加密市場注入新活力,還吸引了更多普通投資者進入加密資產領域。

meme幣熱潮與2017年前後的ICO熱潮頗爲相似。2017年,ERC-20標準的出現大幅降低了發行通證的成本,催生了大量高收益項目;而今年,一些發射平台使得發行通證變得更加簡單和公平,掀起了持續至今的meme幣風暴。盡管ICO和meme幣發行在技術和邏輯上存在差異,但投資者和項目方面臨的稅務合規風險可能相似。

在上一輪ICO熱潮中,不少投資者和項目方遭遇了稅務問題。如今,隨着meme幣熱度不減,稅務合規再次成爲加密資產投資者和meme幣發行方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本文將回顧Oyster案和Bitqyck案這兩起與ICO相關的逃稅案件,爲參與meme幣熱潮的投資者提供稅務合規方面的思考。

Meme幣暴富夢背後:1400億美元市場中的致命稅務陷阱

1. ICO逃稅案例分析

1.1 Oyster案:未申報售幣收入導致創始人入獄

Oyster Protocol平台由Amir Bruno Elmaani(化名Bruno Block)於2017年9月創立,旨在提供去中心化數據存儲服務。2017年10月,該平台開始ICO,發行名爲Pearl(PRL)的通證。Oyster Protocol承諾創建一個雙贏生態系統,讓網站和用戶都能從數據存儲中受益,並通過PRL實現價值交換和激勵。創始人還公開承諾ICO後不會增加PRL供應量。

ICO初期籌集了約300萬美元,促使Oyster Protocol實現主網上線。但2018年10月,創始人利用智能合約漏洞私自鑄造大量新PRL並在市場拋售,導致PRL價格暴跌,同時個人獲得巨額收益。

這一事件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關注。最終,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欺詐投資者問題提起民事訴訟,檢察部門則就逃稅問題提起刑事訴訟。檢方認爲,Bruno Block不僅損害了投資者信任,還逃避了數百萬美元加密貨幣利潤的納稅義務。

2023年4月,Bruno Block承認逃稅事實,被判處四年監禁並向稅務部門賠償約550萬美元。

1.2 Bitqyck案:ICO收入轉移未納稅致兩發起人入獄

Bitqyck是由Bruce Bise和Samuel Mendez創立的加密貨幣公司。該公司首先推出Bitqy幣,聲稱爲"錯過比特幣的人"提供替代致富機會,並於2016年進行ICO。公司承諾每個Bitqy幣附帶1/10股Bitqyck普通股,但實際上從未分配股份或相應利潤。

隨後,Bitqyck又推出BitqyM幣,聲稱購買者可通過爲華盛頓州的比特幣挖礦設施供電來加入"挖礦業務",但這樣的設施並不存在。通過這些虛假承諾,Bise和Mendez從13000多名投資者處籌集了2400萬美元,並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個人開支。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Bitqyck提起民事訴訟,2019年8月達成和解,公司及兩位創始人共同支付約1011萬美元的民事罰款。檢察部門則就逃稅問題提出指控:2016年至2018年,Bise和Mendez通過發行Bitqy和BitqyM賺取至少916萬美元但少報相關收入,造成超160萬美元的稅收損失;2018年,Bitqyck公司從投資者賺取至少350萬美元,卻未提交任何納稅申報表。

最終,Bise和Mendez分別於2021年9月和10月認罪,均以逃稅罪名被判處50個月監禁,並各自承擔160萬美元的連帶責任。

2. 案例中的稅務問題解析

Oyster和Bitqyck兩案的核心問題之一是ICO收入的稅務合規。一些發行方通過欺詐投資者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巨額收入,卻少報收益或不進行納稅申報,引發了稅務合規問題。

2.1 美國逃稅判定標準

在美國,逃稅被視爲重罪,指故意採取非法手段減少應繳稅款,如隱瞞收入、虛報支出、未申報或未按時繳納稅款等。根據美國《聯邦稅法典》第7201條規定,逃稅爲聯邦犯罪,個人可能面臨最高5年監禁及25萬美元罰款,單位可能面臨最高50萬美元罰款。

構成逃稅罪需滿足三個條件:欠繳大量稅金、實施積極逃稅行爲、存在逃稅主觀故意。逃稅調查通常涉及對金融交易、收入來源、資產流動等的追溯和分析。在加密貨幣領域,由於其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徵,逃稅行爲更容易發生。

2.2 兩案中的涉稅行爲分析

在美國,ICO的各個環節都可能涉及納稅義務。項目方在ICO籌集資金時必須遵守稅務合規要求,籌集的資金可視爲銷售收入或資本募集。投資者通過ICO獲得通證後也有納稅義務,特別是當獲得獎勵或空投時,這些將被視爲資本利得需繳納稅款。

2.2.1 Oyster案的逃稅行爲

Oyster案中,創始人Bruno Block利用智能合約漏洞私自鑄造大量PRL並拋售獲利,但未履行相關納稅義務,違反了《聯邦稅法典》第7201條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Bruno Block在出售Pearl之前還有鑄造行爲。目前美國稅務部門對鑄造通證是否徵稅尚無定論。有觀點認爲,鑄造通證與挖礦類似,都是通過計算創造新的數字資產,因此應當納稅。但實際上,鑄造所得是否需要納稅,應取決於通證的市場流動性。在通證市場尚未形成流動性時,鑄造的通證價值難以確定,無法明確計算所得;但如果市場已具備一定流動性,這些通證就具有了市場價值,鑄造所得應視爲應稅所得。

2.2.2 Bitqyck案的逃稅行爲

Bitqyck案的逃稅行爲涉及對投資者的虛假承諾和籌集資金的非法轉移。創始人Bise和Mendez未按承諾履行投資回報,反而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個人開支。這種行爲本質上等同於將投資者資金轉化爲個人收入,而非用於項目開發或兌現投資者利益。

根據美國《國內稅收法》規定,無論合法收入還是非法收入,均被納入應稅收入範圍。美國最高法院在詹姆斯訴美國案(1961)中也確認了這一規則。美國公民在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時必須將非法收益作爲收入報告,但通常不會這樣做,因爲可能引發對非法行爲的調查。Bise和Mendez未將從ICO籌集資金中轉移的非法所得作爲收入報告,直接違反了稅法規定,最終承擔了刑事責任。

3. 稅務風險防範建議

隨着meme幣熱度持續,許多加密行業人士獲得了巨額回報。然而,正如先前ICO逃稅案件所示,在meme幣市場中,我們不僅需要關注技術創新和市場機會,更應重視稅務合規。

首先,了解發行meme幣的稅務責任,避免法律風險。雖然發行meme幣不同於ICO直接籌資獲得收益,但當meme幣升值後,發行者和早期投資者在出售時仍應就資本利得納稅。盡管任何人都可以在鏈上匿名發行meme幣,但這並不意味着可以逃避稅務稽查。遵守稅法是避免風險的最佳方式。

其次,關注meme幣交易過程,確保交易記錄透明。由於meme幣市場投機性強,新項目不斷湧現,投資者交易頻繁,隨之而來的是大量交易記錄。投資者需要保存詳細的交易記錄,建議使用專業的加密資產管理和稅務申報軟件,確保所有買賣、轉帳和獲利都有跡可循,並在稅務申報時得到正確的稅法定性,避免潛在的稅務糾紛。

最後,跟進稅法動態,與專業稅務人士合作。各國針對加密資產的稅法制度尚在發展中,可能會有頻繁調整,關鍵改動可能直接影響實際稅收負擔。meme幣的投資者和發行者應密切關注所在國的稅法變化,必要時尋求專業稅務人士的建議,以作出最優的稅務決策。

總之,meme幣市場雖然蘊含巨大財富效應,但也伴隨着新的法律挑戰和合規風險。參與者需要充分認識相關稅務風險,在復雜多變的市場中保持謹慎和敏銳,以減少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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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et_Detectivevip
· 7小時前
炒完就跑路 管啥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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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_we_are_earlyvip
· 7小時前
韭菜什么时候都逃不过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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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yer Zero Herovip
· 7小時前
meme早玩炸了还关税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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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abull Petevip
· 7小時前
散户韭菜永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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