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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note爬虫程式判4年+罚款破亿!为何创办人叹「在台湾做新创比诈骗还可悲」
七法(Lawsnote)被法学资料库业者「法源资讯」提告侵权,一审判决创办人郭荣彦 4 年徒刑、谢复雅 2 年徒刑,并裁定民事赔偿新台币 1.545 亿元,为何我们会关注这个案子? (前情提要:台湾首宗资料爬虫判刑》法学版Google「七法Lawsnote」使用对手法源资讯,2名创办人罕见判4年+罚金1亿元 ) (背景补充:爆料 OpenAI 侵权的 26 岁吹哨者自杀身亡,曾指控 ChatGPT 训练模型违反美著作权法 ) 台湾法律科技圈爆出震撼弹。新创公司七法(Lawsnote)被资深法学资料库业者「法源资讯」提告侵权,历经三年攻防,法院一审于 6 月 26 日重判创办人郭荣彦 4 年徒刑、谢复雅 2 年徒刑,并裁定民事赔偿新台币 1.545 亿元。 消息一出,法律与新创圈沸腾,舆论也炸裂,此案不只是单纯的著作权官司,更像酿起了公共资料与创新界线的司法判例风暴。 创办人郭荣彦在判决后也沈重吐露心声,我们先来看这案件的背景。 双方公司背景、起诉主张 七法 Lawsnote,成立于 2016 年,自诩「法律界的 Google」,致力于运用人工智慧与大数据改善法律搜寻与应用体验,产品涵盖免费与订阅服务,深获年轻法律人青睐。 而提出控告的法源资讯,是台湾法学资讯产业的老字号,1991 年成立,长期承包政府法规系统建置,包括「全国法规资料库」、「司法院裁判查询系统」等公家资源,多年来扮演公部门法令资讯「维运者」的角色。 法源公司控告七法利用网路爬虫(crawler)从「法源法律网」等网站自动抓取数十万笔资料,包括法规沿革、内容、附件、存入自家资料库,用以商业用途营利目的。 2021 年,新北地检署突袭搜索七法云端与硬碟,查出高达 50 万笔涉嫌侵权资料,检方于 2022 年正式起诉,指控七法犯下《著作权法》第91条重制罪,并援引《刑法》第359条妨碍电脑使用罪(非法取得电磁纪录)。 法院认为: 法源的法规沿革、条文编辑具备「编辑著作」性质,受著作权保护; 七法以爬虫手段大量取得、内部储存,超越「合理使用」; 侵权数量与商业目的,均使情节重大。 因此,判处创办人郭荣彦 4 年刑期、谢复雅 2 年刑期,公司须赔偿法源 1.545 亿元,并科罚金 150 万元。 一审宣判让议论轰起,在网路爬虫自动抓取资料的本位下,法规资料是否属于「无著作权」掀出了民众两面看法,七法创办人在 27 日晚间也发表了自己的心声。 七法创办人:我们要的是什么法律? 一审宣判后,七法创办人郭荣彦在 6 月 27 日晚间发表长文,沉痛质疑法院逻辑与社会价值:「我们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样的法律?」 郭贴文指出,法源资讯长期都是政府法律相关资料库的承包商,许多法令系统都由法院维护,许多政府机关上架法规异动时,也须透过法源公司操作、维护。而七法公司使用爬虫掌握台湾公开的各种法规资讯,互相交叉比对,借此判断内容是否正确。法源资讯原本在爬虫抓取对象内,但后期发现里面会乱加字,七法就停止爬取内容了。 郭荣彦遗憾法官认定,七法光是使用爬虫抓取法院公司的「法规公开资料」就已经构成妨碍电脑使用罪中的第359条:无故取得他人电脑或其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面对被重判四年,郭荣彦直言感到十分荒谬,因为这个判决带出两个结论: 使用爬虫爬资料可能触犯妨碍电脑使用罪 法源拥有全国法规资料库「法规内容」、「法规沿革」、「法规附件」的著作权 郭荣彦称「政府的全国法规资料库,和法源法律网的资料是长一样的,著作权却归在法源资讯?而本案法院认为网路爬虫可能构成妨碍电脑使用罪,代表未来所有爬虫都有可能违法,甚至每个人在网路上复制贴上的行为,都可能属于无故取得他人电磁纪录!」 他指出,台湾政府多数法规资讯仍高度依赖法源等特定厂商维护,法源身为政府标案的长期得标者,其「法规平台」与「政府资料库」内容几近一致,而法院却认定其拥有全部著作权,无异将公共法律资讯「私有化」。 更令人震惊的是,法院引用刑法359条,将自动化复制贴上的爬虫视为「无故取得电脑电磁纪录」,使得使用爬虫成为潜在犯罪行为,郭直言:「这等于宣告,未来每个程式开发者,每一次在网路上的复制贴上,都有可能坐牢。」 他感叹:「现实狠狠给我一巴掌,重判四年,赔偿一亿,我才理解在台湾建立新创企业,比诈骗集团还可悲。」这段言论引发网路热议,有人愤怒、有人气愤、有人成立声援社团。 支持者认为,七法所争议使用的资料本属「公共领域」,应由全民自由取用,而非由少数厂商垄断。 复制贴上违法?民间促声援七法 此案在短短两天内引发了法律、科技、新创从业人员的关注与辩论,其中不少民众发起声援,并架设声援网站号召各界。支持者认为法律应该保障创作者权益,同时也应鼓励创新使用公共资料(如案中法规法令等),在资讯科技快速跃进的当下,司法应有明确而合理的「公共资料使用准则」,避免新创踏入模糊地带而遭到重罚。 此案延伸出当下不少资讯科技公司,因利用自动化程式、AI 模型遭遇的著作权法律问题,在台湾还并未跟上脚步修法、创建新法专法的当下,的确值得全民思考并推动立法需求。 一审虽非最终裁定,但其影响早已超越法律本身。这场著作权判决争议打开了台湾社会面对资料拥有权的当代核心问题:法律的价值是保护既得利益,同时能保有创新空间吗? 更别说爬虫是非常古老的程式技术,面对 AI 世代来临,若法律仍以过时的工具与概念来衡量资料、著作与创造,那台湾下一个类似七法的新创,可能不会选择在这里诞生。 相关报导 BBC开战「AI抓取新闻」!官司杠上搜寻新创 Perplexity a16z教你:新创公司「从零打造成功社群」的必胜策略 打造下一代区块链支付! Mastercard合作5家支付新创,测试稳定币、CBDC、代币化存款 〈Lawsnote爬虫程式判4年+罚款破亿!为何创办人叹「在台湾做新创比诈骗还可悲」〉这篇文章最早发布于动区BlockTempo《动区动趋-最具影响力的区块链新闻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