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加密资产的次要监管规定昨晚已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并生效。在2024年7月经过土耳其大国民议会通过并成为法律后,备受期待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在法律和通知中均被称为加密资产提供商,迎来了全新的次要监管。在发布的通知中,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5亿土耳其里拉,加密资产存储公司为5亿土耳其里拉。根据《官方公报》公布的规定,平台将不能直接保管客户资金。客户资金将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保存,并且这些账户将与平台自身的账户分开跟踪。(## **将成立委员会进行上市**根据新规定,加密资产提供商将需要按照规定的原则进行上市流程。因此,每个平台都被要求设立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的上市委员会。规定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金融、法律、信息安全、信息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等领域至少七年的经验。加密资产上市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任何官方机构尚未禁止或限制发行或交易基础资产。* 没有隐藏钱包地址并使转账成为可能的结构。* 可以存放在冷钱包中。* 项目所有者没有涉足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等非法活动,也没有出现在国家或国际禁止名单上## **杠杆交易禁令明确**根据《)》的修改,在土耳其,之前限制了没有实体办公室的外国加密资产提供商提供土耳其语支持和广告。土耳其投资者密切关注的杠杆交易间接被禁止。新发布的通知澄清了这一禁令:“在平台上列出的加密资产不得以杠杆方式交易。同样,也不得涉及衍生工具合约和信用交易。”## **禁止误导性广告**根据通知范围,还公布了加密资产提供商在广告中应遵守的规定。其中一些规定如下:* 不会使用客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盈利或绝对不会亏损的表述。* 特定职业群体或社会各界(大学生、家庭主妇等),不得声称可以提供额外收入。另一方面,加密资产提供商每年必须进行独立审计。 审计报告经首席审计官批准后,必须提交给相关机构的董事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管理委员会。本文不包含投资建议或推荐。所有投资和交易行为都存在风险,读者在做出决定时应进行自己的研究。
数字资产二级监管措施已生效
针对加密资产的次要监管规定昨晚已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并生效。在2024年7月经过土耳其大国民议会通过并成为法律后,备受期待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在法律和通知中均被称为加密资产提供商,迎来了全新的次要监管。
在发布的通知中,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5亿土耳其里拉,加密资产存储公司为5亿土耳其里拉。
根据《官方公报》公布的规定,平台将不能直接保管客户资金。客户资金将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保存,并且这些账户将与平台自身的账户分开跟踪。(
将成立委员会进行上市
根据新规定,加密资产提供商将需要按照规定的原则进行上市流程。因此,每个平台都被要求设立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的上市委员会。规定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金融、法律、信息安全、信息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等领域至少七年的经验。
加密资产上市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杠杆交易禁令明确
根据《)》的修改,在土耳其,之前限制了没有实体办公室的外国加密资产提供商提供土耳其语支持和广告。土耳其投资者密切关注的杠杆交易间接被禁止。
新发布的通知澄清了这一禁令:“在平台上列出的加密资产不得以杠杆方式交易。同样,也不得涉及衍生工具合约和信用交易。”
禁止误导性广告
根据通知范围,还公布了加密资产提供商在广告中应遵守的规定。其中一些规定如下:
另一方面,加密资产提供商每年必须进行独立审计。 审计报告经首席审计官批准后,必须提交给相关机构的董事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管理委员会。
本文不包含投资建议或推荐。所有投资和交易行为都存在风险,读者在做出决定时应进行自己的研究。